全站搜索
新闻详情
 
当前位置
国际财务管理师(中国•四川)同学会章程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3-05-15 15:21:0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】浏览次数:【3289】

第一章 总则
第一条名称:同学会名称为:国际财务管理师(中国•四川)同学会(以下简称“IFM四川同学会”)


第二条性质:IFM四川同学会由四川地区IFM证书持证人自愿组成,是正式的、非营利性的群体组织。

 

第三条 宗旨在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,为所有IFM持证人搭建一个沟、学习、交流、服务的平台,服务于全体会员(包括会员单位),实现和谐互助,共赢成长,优势互补,资源共享。IFM四川同学会将充分体现全体IFM持证人的凝聚力,并使之找到归属感。


第四条 职能: 
1、构建会员信息系统和网络交流平台。
2、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培训、交流、论坛、沙龙等与财务管理主题相关的各种形式的活动,提供会员专业交流机会和服务机制。
3、组织文体娱乐等会员联谊活动,提供会员交流感情、增进友谊机会。
4、调查汇总会员需求,协助解决困难和问题,并提供帮助与服务。
5、积极推进会员之间以及会员所在企业之间的商务合作。
6、编撰内部刊物,传递最新会员状况和行业及其人才信息。
 
第二章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

第五条 会员权利:
1、获得本同学会服务的优先权;
2、会员有权参加同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3、会员有权对同学会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。
4、会员有权分享同学会的各项资源。
5、会员对同学会的活动及财务状况有知情权与监督权。
6、会员在同学会内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7、所有会员活动的参与均建立在自愿基础上,无强制性要求。
8、入会,退会自由权。
9、享有在内部刊物及网站上发表评论和文章的权力。


第六条 会员义务 :
1、承认并遵守本同学会章程;维护本同学会合法权益、社会信誉,绝不以本同学会的名义进行非法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。
2、自觉维护同学会的名誉,并使利益不受损害。
3、关心和积极参加同学会工作,对同学会委托的事务尽力而为。
4、有义务结合自身优势为其他会员提供各方面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。
 
第三章 入会会员的条件
 
第七条 会员应具备以下各项条件
1、国际财务管理师(IFM)证书持证人(包括已经参加培训或有兴趣参加财务管理高端课程的人员)。
2、愿意为其他会员做力所能及的事情。
3、同意本章程,并自觉遵守本章程所列各项条款之规定;
 
第四章 入会和退会
 
第八条 入退会原则: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
第九条 入会:
1、阅读本章程。
2、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(已提供资料的无需提供)。
3、成为会员。
4、参加同学会组织的活动。


第十条 退会:
1、自愿退会,由本人书面函告即可;
2、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而被劝退的会员,由IFM同学会通知其本人,自动退出本会。
3、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理事会研究通过,可给予退会处理,并进入退会名册:
  (1)不履行同学会章程规定的义务的;
  (2)有损害同学会名誉或违背同学会宗旨的。
  (3)连续2年不参加本同学会组织的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 
第五章 组织形式及产生办法
 
第十一条 最高权力机构: IFM四川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。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一下职权:
1、听取和审议同学会理事会的工作。
2、选举、任命或罢免理事会成员。
3、制定或修改同学会章程。
4、决定会费标准和使用原则。
5、审议会费收缴和支出情况。
6、决定本会终止相关事宜。
7、讨论确定IFM四川同学会其他重大事项。


第十二条 领导机构:IFM同学会的领导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,理事会为非常设机构,设名誉会长1人、会长1名,常务副会长1名,副会长9名,秘书长1名,副秘书长2名。理事会行使以下职权:
1、领导秘书处开展工作。
2、经费的筹措、管理和使用审批。
3、代表本会对外签署合作合同或协议。
4、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实施。


第十三条 执行机构:IFM四川同学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秘书处,秘书处为同学会常设机构(设在成都市宇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国际财务管理师培训中心),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处理同学会日常事务和协调同学会内部组织(IFM中国西部投资中心)工作。


第十四条 理事会成员任职条件:
1、政治素质好。热心为会员服务,综合素质好,处事公正,在本会学员中有较大影响。
2、身体健康,有精力、有能力参与同学会的正常工作。
3、未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。
4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5、具有为IFM组织服务的热情、意识与奉献精神。


第十五条 会长职权:
1、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
2、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3、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4、定期检查秘书处的工作。
5、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,在分管范围内代表会长行使职权。
6、常务副会长主持同学会日常工作。


第十六条 秘书长职权:
1、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。
2、负责起草本会的管理规范提交审议。
3、执行大会、理事会有关决议和决定的有关工作。
4、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 。
5、聘任和解聘办事机构工作人员。
6、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7、协调同学会内部组织(IFM中国西部投资中心)各方面工作。
8、副秘书长工作,在分管范围内代表秘书长分行使职权。
 
第六章 经费管理
 
第十七条 经费的筹措:IFM同学会为非营利组织,其经费筹措来源如下:
1、同学会内部组织(IFM中国西部投资中心)服务费收支后的余额。
2、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中国总部划拨的活动经费。
3、会员个人捐助。
4、企业、机构和社会捐助。
5、活动赞助。


第十八条 经费使用原则:
1、本会经费主要的用途在于保证本会作为一个组织的正常运作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2 、使用方向之一为召开会员大会和理事会。
3、使用方向之二为支付常设机构(不包括内部组织“IFM中国西部投资中心”)的运
   作费用。
4、以服务全体会员为对象活动开支。
5、以同学会集体名义参加总部同学会组织活动开支。


第十九条 经费的界定:不属于经费使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:
1、以服务特定会员为对象的开支。
2、以服务大部分会员对象的开支(数额较大的开支除外,但必须经会长批准)。
3、参加组织活动所产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和非集体活动餐费。


第二十条 经费的管理:
1、定期和不定期向会员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。
2、秘书处进行经费管理。


第七章 终止事宜
 
第二十一条 终止程序: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时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。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


第二十二条 清算:本会终止前,须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

第二十三条 财产处置: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按比例返还会员或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 
第八章 附则
 
第二十四条 生效:本章程由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生效。
 
第二十五条 细则:相关细则由同学会各职能部门制订,并报理事会批准后实施。
 
第二十六条 解释权 :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国际财务管理师(中国•四川)同学会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国际财务管理师(中国•四川)同学会筹备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2年5月10日

 

脚注信息
版权所有 Copyright(C)2013-2014 国际财务管理师西南管理中心